台湾高等法院审理艺人黄子佼持有2259部少年性影像案,今天辩论终结,定11月25日宣判。庭讯结束后,黄子佼泛泪、啜泣追著1名告诉代理人说「请帮我转达我的歉意」、「我懂得被害人的痛」,但黄在开庭时则说「我不懂法律」。讽刺的是,黄子佼曾为司法院推动「国民法官」制度的代言人。
今天庭讯从上午10点32分开始,11点49分结束。审理期间,黄子佼表示因为此案他「失去一切」,而且还有赡养费要支付,告代则表示「被害人的人生还没开始」。
黄子佼持有2259部少年性影像,被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罪起诉,黄侦查时认罪,审判时又翻供,台北地方法院判黄8月徒刑,并科罚金10万元。台北地检署另查获黄子佼还涉持有其他未成年人性影像,高院并案审理,被害人从35人增为47人。黄子佼午间搭车离去时,他的律师声称「37名未成年都和解了」。
1名被害人的告诉代理人听闻对方的说法感到震惊,她表示除了自己的当事人外,至少还有2名被害人未与黄和解。
这名告代表示,其他被害人身分不明,无法和解,但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112条第2项「对于儿童及少年犯罪者,主管机关得独立告诉。」规定,卫生福利部应该出来协助才对,但政府却在黄子佼案中没有任何角色。
令这名告代气愤的是,黄子佼的律师昨天还说要和解,但语气却是「只剩你们还没和解」,仿佛错在被害人身上,被害人至今仍觉得很生气;此外,对方昨天晚间9点称已将和解书以电子邮件寄出,结果内容是要求她们再斟酌金额,让她有被耍弄的感觉。
因距离宣判期日还有1个月的时间,双方仍有和解可能。
文章来源: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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