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转柜」前公开销售规定出炉。柜买中心(表示,为配合主管机关衡平转板机制的考量,修正创新板公司申请上柜,应办理上柜前公开销售的规范,是参照创新板公司申请改列一般板上市办理。
换言之,「创转柜」的公司应至少提出已发行股份总数3%办理上柜前公开销售,且加计创新板初次上市承销的股数合计应达拟上柜股数之10%以上,如应提出承销的股数超过300万股,得以不低于300万股办理。
柜买中心指出,但如公司于创新板初次上市时已提出10%股份办理公开销售,且于申请上柜时符合上柜股权分散标准者,得免再办理上柜前公开销售。又如股权分散不足的股数未达100万股或拟上柜股份总数1%者,得免提出新股办理公开销售,惟应于上柜挂牌买卖前,达到股权分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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