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接轨国际市场实务,台湾证券交易所调整有价证券借贷交易费用收付方式,并订今年6月1日起实施,主要调整借贷交易费用收付方式、按月结算借贷交易费用证交所收付时间等二大重点。
依证交所去年公告调整有二,第一,借贷交易费用收付方式:借券人尚未了结标的证券数量,采按月结算与收付;遇还券了结或提前部分还券时,议借交易,亦按月结算与收付;定价、竞价交易同现行作业,于还券次一营业日完成相关费用收付。
第二,按月结算借贷交易费用证交所收付时间:每月第一营业日结算后,于次一营业日收付完成。
证交所表示,在兼顾市场效率与风险控管前提下,此次调整借贷相关费用收付方式,期能简化议借交易还券收付作业流程、降低市场参与者及中介机构行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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