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著稳定币在投资、交易及支付等领域的应用日益普及,企业持有情形也逐渐增加,为协助上市公司对稳定币进行适当之会计认列与衡量,证交所与柜买中心共同委托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研议会计处理原则,并完成「稳定币交易会计处理之指引」。
前开会计处理指引指出,企业持有稳定币时,应依当时法规以及稳定币发行商最新公布之用户条款,作为判断稳定币会计分类之基础,并以常见的USDC及USDT之交易态样为背景撰写四则案例。指引并详尽说明,在稳定币已立法监管或尚未立法监管之不同情境下,如何判定稳定币持有者是否具有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之合约权利,进而将稳定币分类为金融资产、无形资产或存货。
此外,为强化上市公司从事加密货币交易之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证交所亦发布「持有加密货币内部控制制度指引」,上市公司应就「持有加密货币之管理」、「创建虚拟钱包及加密货币保管」、「取得、处分、转换及移转加密货币」及「加密货币收、付款交易」等面向,建立相关内部控制作业。控制重点包括应建立由董事会监督之加密货币管理单位、配置加密货币领域专长人员及资讯安全人员,拟定交易额度及损失上限;建立虚拟钱包管理及多重签章机制、强化私钥安全保存及权限分离、妥善规划热钱包与冷钱包存放比例、加强第三方托管之风险控管措施等;对加密货币之取得、处分、转换及移转交易,应事前评估交易合理性与必要性,依交易授权额度及核决权限办理,并应落实交易验证、分层核准及取得或处分资产公告申报等相关控管机制。
证交所表示,配合虚拟资产监理趋势,本次证交所发布「稳定币交易会计处理之指引」及「持有加密货币内部控制制度指引」,将有助于上市公司持有稳定币适用一致性之会计处理,并完善持有加密货币之风险管理制度,进而提升资讯透明度与公司治理品质,亦有助于上市公司实务运作更加健全顺利。
「稳定币交易会计处理之指引」可至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网站(https://www.ardf.org.tw/cpa9.html)、证交所「国际财务报导准则(IFRSs)专区」(https://www.twse.com.tw/IFRS)下载。另「持有加密货币内部控制制度指引」可至「国内业务宣导网站-上市公司-文件下载」(https://dsp.twse.com.tw/)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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