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买中心2日公告兴柜交易新制,兴柜个股盘中加权平均成交价,若较前一营业日加权平均成交价上涨或下跌达30%以上,将暂缓交易30分钟,之后由系统自动恢复;若恢复交易后涨跌幅进一步达50%以上,则暂停交易至当日收市,交易新制预计明年2月上路。
柜买中心表示,为维护兴柜市场交易秩序及保障投资人权益,修正「兴柜股票买卖办法」及「兴柜股票推荐证券商内部作业办法应行记载事项要点」部分条文规定。 其中新增「暂缓交易」机制,现行兴柜股票交易市场实施暂停交易机制,个股于交易时间内加权平均成交价涨或跌达前一营业日加权平均成交价50%时,即「暂停交易」至当日收市。
明年2月22日起,改成个股于交易时间内加权平均成交价涨或跌至前一营业日加权平均成交价30%以上时,将暂缓推荐证券商议价点选成交30分钟,30分钟后由系统自动恢复交易。
另外也强化暂停交易相关公司的资讯揭露,个股于暂缓交易恢复后,加权平均成交价再涨或跌至前一营业日加权平均成交价50%以上者,暂停交易至当日收市。柜买中心将通知该发行公司于次一营业日交易时间开始2小时前公告其财务业务状况,协助投资人即时掌握公司状况。
柜买中心也调整推荐证券商的造市义务,达暂缓交易标准后之恢复交易时段,推荐证券商就该个股连续报价之重新输入期限由3分钟调整为10分钟;推荐证券商并应于其内部作业办法载明相关时段之报价决定依据及控管事项。达暂停交易标准之个股,推荐证券商就该股票库存不足之改善期限由1个营业日调整为3个营业日。
另外兴柜股票登录首5个营业日纳入投资人委托价格控管机制,现行投资人委托申报价格不得超逾下单当时该股票全体推荐证券商最佳买卖报价均价上下30%,惟排除登录5个营业日之适用,本次修正将该控管机制自登录兴柜首日即予适用。
最后柜买中心明定达暂缓交易或暂停交易标准之个股,当日证券商不得向柜买中心申报办理改帐作业,并增订改帐作业申报处理原则,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及投资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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