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银前陈姓行员利用职务之便,长达逾七年向承租户收取水电费用后,再挪用公款,并通知承租户错误分摊水电费金额造成短收,挪用及短收共达271万元,金管会昨(24)日宣布处土银400万元罚锾。
该陈姓行员是土银一位工友,这也是银行工友涉及挪用公款的首例。违规期间是从2017年至2024年4月间,长达七年四个月。
依规定,工友只能做驾驶、膳食和庶务性工作,禁止收取款项。但土银沙鹿分行该名工友却长期「以工代职」,替沙鹿分行去收取两户承租户水电费。
沙鹿分行有一个营业大楼,并将三楼和四楼出租给公司户,这两户公司户缴水电费时,都是先由沙鹿分行支出,沙鹿分行再依比例去跟承租户收取。
前陈姓工友利用跟这两户公司户收取水电费时,收了现金没有缴回分行、或透过无折存款再领钱出来挪用。
整个案子是因为去年5月土银总务处做碳盘查,发现沙鹿分行与出租户实际用电分摊比例很奇怪,进一步查核后,整个案件才爆发。
金管会已要求土银做全分行彻查并建立完整动支管理规范,例如承租户需有完整独立电表,自行缴交水电费等。据了解,土银已做各层级主管与员工惩处。金管会认为,土银未完善建立、也没有落实内控制度,昨日宣布处400万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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