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众议院与参议院通过「菲律宾国家核能安全法案」,等总统签署后即正式成为法律,将为菲律宾安全、和平使用核能提供法律框架,盼能促进长期能源安全。
「菲律宾国家核能安全法案」(Philippine NationalNuclear Energy Safety Act)已在菲律宾国会讨论20年之久,2023年11月在菲律宾众议院通过,今年6月9日再获参议院三读批准。 菲律宾能源部(DOE)今天发表声明,感谢参议院与众议院通过法案,将为菲律宾发展核能基础设施提供必要法律基础,也是菲律宾迈向长期能源安全的「关键一步」。
法案规定成立独立机构「菲律宾原子能管制署」(PhilATOM),监管民用核能的安全应用。
菲律宾能源部次长贾林(Sharon S. Garin)在声明中澄清,PhilATOM的成立并不代表菲律宾将立即兴建核能发电厂,而是会依照国际原子能总署(IAEA)的严格规定,按部就班进行。
她补充,除了发电之外,法案还准许将原子能应用于医疗、农业、工业、科学研究和教育等领域。
菲律宾目前大约7成的电力来自于化石燃料,除了发电成本高之外,还带来环保忧虑。
根据菲律宾能源计划,希望于2032年建成并启用第一座核能发电厂,装置容量1200千瓩(MW),进一步于2050年把核能装置容量提升至4800千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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