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台银人寿、国泰人寿宣布采用汇率会计新制后,新光人寿昨(23)日董事会也决议采行寿险业汇率评价在地化措施,自今年1月1日起,针对未指定外币风险避险之按摊销后成本衡量(AC)的债务工具,采汇率摊销法处理,成为寿险业第三家适用。市场预料,国内主要大型寿险公司应会陆续在本月拍板这项新制。
台新新光金(2887)昨日代子公司新光人寿公告,根据金管会预告修正「保险业财务报告编制准则」草案,董事会决议将自今年1月1日起,针对未指定外币风险避险之按摊销后成本衡量(AC)的债务工具,其未实现兑换差额逐券按预期剩余存续期间采直线法摊销。
新光人寿昨日董事会也决议通过,拟报经保险局同意后,赎回101-1期公司债。据业者表示,由于该公司债是在2012年所发行,考量发行期间已长,且不能计入自有资本,因此拟报经保险局同意后,依发行办法执行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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