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型保险商品是结合保险与投资的商品,由保户自负盈亏、不保证获利,金管会提醒应特别注意相关警语:市面上有部分投资型保险商品诉求连结投资标的的定期配息或收益分配机制,但部分商品的配息或收益分配来源可能为本金,消费者购买前,应特别注意各该商品的警语揭露。
消费者在投保前务必详细审阅保单条款,要保人在签约后如发现保单内容不符合需求,仍可依保险契约约定,于收到保单翌日起十日内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撤销保险契约,保险公司即应无条件退还所缴保险费,以维护自身权益。
金管会建议消费者可至财团法人保险事业发展中心网站「消费者园地」或「保险教育专区」,多加了解投资型保险商品特性及基本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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