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派员李春/即时报导
香港国安警察在监狱扣捕正在服刑的前香港中学生组织领袖黄之锋,指控其犯下「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黄之锋现年已二十八岁,在法庭上报称自雇人士。他二零一一年十五岁时即创立中学生组织「学民思潮」,组织学生运动,在国民教育风波中成名,被《时代杂志》选为全球二十五位最具影响力的少年。在其后的雨伞运动和反送中运动中,都成为焦点人物。
二零一七年七月因雨伞运动被控罪后,黄之锋数度卷入不同官司,数度入狱出狱。因参与香港立法会二零二零年初选,遭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犯下「颠覆国家政权罪」,还押赤柱监狱,去年十一月被判监禁四年八个月。
正在服刑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在赤柱监狱被警方国安处拘捕。他被落案控以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六月六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黄之锋暂时毋须答辩,控方申请押后案件至八月八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这次案件由指定法官苏惠德审理。 控罪指,黄之锋在二零二零年七月,与罗冠聪及其他身份不详的人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及对香港特区政府,或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执行法律、政策进行严重阻挠,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香港警察国家安全处发出的新闻稿说,今日在赤柱拘捕一名二十八岁男子,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条「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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