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众透过地方民代陈情,指亲属已放弃中华民国国籍并入籍中国大陆,日前却收到兵单通知入伍。陆委会表示,两岸条例相关规定是为维护「服役公平性」,避免役男利用到中国大陆设户籍以逃避兵役。
对于放弃中华民国国籍,现为中国大陆籍,且已在中国大陆定居者却仍收到兵单、要求入伍一事,陆委会稍早以书面回应。 陆委会指出,这是依据两岸条例第9条之1第2项规定,为维护「服役公平性」,避免役男利用到中国大陆设户籍以逃避兵役
陆委会说明,依上述条例规定,在中国大陆设籍或领用陆方护照者,丧失台湾人民身分及在台选举、罢免、创制、复决、担任军职、公职及其他在台湾设有户籍所衍生相关权利,但因台湾人民身分所负之责任及义务,不因而丧失或免除。
对于这些人返台当兵,是否会有国安疑虑一事,陆委会则表示,具类此身分的役男,国防部会有适当的管理及处置方式,防杜相关国安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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