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今天在一项法律活动上致辞时,罕见地谈到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的国安法案件。但他宣称,该案是按照司法独立原则进行审理,而威胁对香港法官实施制裁,无异于「干预司法独立」。
香港「2026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今天举行,张举能在典礼致辞时,除了概述2025年司法机构的主要工作外,还特别谈及黎智英案,以及在这起案件中所涉及的司法独立原则。 张举能表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对黎智英及其公司所涉及的刑事案件的审理,历时长久,已于最近审结;他们被裁定涉及国家安全及串谋的罪行罪名成立,判刑部分则仍未结束,日后是否进行上诉,仍是未知之数。
他说,这一审讯的判决在国际上受到不少关注和评论,且一如预料,鉴于目前地缘政治的角力,当中不乏对检控和裁决以至香港法院和法治的批评。
张举能提到,案件的法律程序仍在进行中,被告人有上诉的权利。假若提出上诉,任何指称的错误,无论是在法律、程序或是证据方面,上诉法庭定会加以考虑。
他强调,自己不会评论案件的是非曲直,也不会就法律程序作出断然的主张,但希望借此机会强调几项重要的原则。
张举能表示,法庭的裁决很少会令所有人满意,但任何评论或批评,必须言之有据才有意义,任何严厉批评或相反意见,必须建基在细阅判案书及认真理解法庭论证之上。
他宣称,基本法、一般法律以及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都「保证法院公正独立」,要求法庭判决必须基于审讯中的证据和法律论据,而非任何外在因素或公众压力。而所有刑事审讯都是按照已确立的刑事诉讼程序与证据规则进行,公众和传媒可以旁听,不受无端施加限制。
张举能还说,对香港法官实施制裁的威胁,无论以甚么名目粉饰,「明显地它们实质是以有悖法治的方式企图干预司法独立,威胁恐吓无异于贪腐贿赂,两者实际上是一体两面,都是破坏公义的手段,不容于文明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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