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派员李春/即时报导
香港交通工具划一强制佩带安全带的新规,执行不足一周,在争议下暂缓实施。主管官员称是法律条文有技术不足,完善及全面优化再推出…
府运输及物流局长陈美宝今日下午临时举行记者会,宣布因相关法律条文技术上有不足之处,未反映立法原意,当局会尽快删除条文,并于完善条文及征询立法会后再推出。
港府实施交通工具强制佩戴安全带,违例要重罚五千港元即近二万元新台币,还可能坐监三个月。25日实施以来民间反弹强烈,星期四更出现乘客在公车上解不开安全带,要由消防员救出的事件。陈美宝承认港府的做法不理想,之前也说市民就新例提出不同意见,提出要检视、改善和优化,但强调立法「原意及初衷」是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她说市民正适应新法例。
陈美宝在记者会上说,征询律政司法律意见后,认为强制佩戴安全带新规例的法律条文,在技术上有不足之处,未能反映立法原意;为清晰起见,会尽快安排删除有关条文,即是不会有相关法定要求。她说,当局完善有关法律条文后,会再征询立法会,之后再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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