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视热播中连续剧《豆腐妈妈》一名苏姓男替身演员,1月20日于拍摄时被要求自工地四节高台钢架坠下,意外坠落在一旁水泥地上,头部直接著地受重伤,6日中午11时出院返家休养。劳动部转知,桃园市劳动检查处表示,依职业安全卫生法,最高可对剧组开罚30万。
桃园劳检处表示,针对媒体报导民视连续剧《豆腐妈妈》拍摄期间,桃园市辖内发生替身演员坠落职业灾害事故一事,桃园市政府高度重视,已即刻启动相关调查与行政处理作业,以确保罹灾者劳动安全与权益。
桃园劳检处指出,其于获悉事件后,已主动掌握事故发生经过,并派员进行劳动检查与事实厘清,针对事故现场之作业方式、安全防护措施、风险评估及相关管理作为进行全面检视,同时要求事业单位配合提供必要资料。
桃园劳检处提到,另针对拍摄作业涉及高风险动作或特殊危害之情形,将一并检视事业单位是否依影视业职灾预防指引规定办理安全教育训练及必要之防护措施;如有违反法令或未依指引落实安全管理情事,将依法办理。
综合行业科科长郭翼维指出,经查,剧组未确实办理防止工作者自两公尺以上高处坠落危害之预防措施,后续将就违反职安法规定部分,依法裁处最高30万元。
桃园劳检处强调,无论工作型态为长期、短期或临时性,只要涉及人身安全之作业,事业单位均应善尽职业安全卫生责任。未来亦将持续透过劳动检查、宣导及辅导机制,督促影视制作单位依循职业灾害预防指引办理,防止类似事故再度发生,确保从业人员之工作安全与基本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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