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年放宽公务人员育孙留职停薪相关规范,教育部亦随之修正「教育人员留职停薪办法」,但全教总今批评,教育部不仅预告程序草率,更忽视教师职务特殊性所涉的课务代理等问题,再加上先前身心调适假等修法争议,展现出政府资讯不透明、程序怠惰等官僚恶习,呼吁公教人员法规不应「先公后教」,且人事法规应纳入教育现场特殊需求,而非无差别抄袭公务员制度。
全教总理事长侯俊良指出,大法官早已确立「公教分途」原则,但每逢公务人员相关法规修正,教育部必待铨叙部尘埃落定、甚至修法或函释发布后,才缓步启动教育法规修正。以近期配合政策修正的「育孙留职停薪」为例,公务人员体系早已大张旗鼓宣导修正成「不得拒绝」,教育部在修正「教育人员留职停薪办法」时,不仅预告程序草率,亦未见积极政策露出。全教总质疑,教育部是否刻意规避与基层教师沟通,试图以「准用公务员」为由,忽视教师职务特殊性所涉及的课务代理与预算配套?
全教总进一步批评,近期新增的教师「身心调适假」,受限于「公务人员请假规则」,强行并入事假计算。这种完全无视教师高强度情绪劳动、教学现场连续性需求的作法,让美意沦为空谈。教育部若只会照抄公务员法条,而不具备针对教育专业进行独立法制评估的能力,实为行政失职。
全教总强调,教育部身为教育人员的主管机关,不应忽视行政惯性造成的权益侵害,全教总呼吁行政院应建立公教人事法规同步启动机制,杜绝「先公后教」的落后时差。同时,教育部在修正涉及教师权益的子法时,应落实预告程序,并主动与教师组织进行实质协商。此外,人事法规应纳入教育现场特殊需求,而非无差别抄袭公务员制度,确保教师基本权益、身心健康与教学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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