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服刑中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去年在狱中被捕及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据报导,这起案件今天已完成交付至高等法院的程序。
根据明报的报导,这起案件案件今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完成交付至高院的程序。 据报导,黄之锋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间,与前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按照香港司法程序,当某人被控较严重的罪行时,控方有权要求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或交付高院审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称为「转介程序」,交付高院称为「交付程序」。
黄之锋因为参与泛民主派举行的立法会「35+」初选案,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24年11月19日被香港法庭判处入狱4年8个月,至今仍在服刑中。
至于罗冠聪,港区国安法于2020年中生效前,他已经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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