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与台电公司之间针对翡翠水库耗水费争议有解,双方开会后各退一步取得共识,台北市放弃以「耗水费」名义向台电多收取每度12.5元的高额费用,但台电同意合约外征用的水力采用加成费率计算,且全台有相同情形的水库一体适用。
台北市政府翡翠水库管理局主张额外支援发电的耗水量极大,要求台电支付耗水费补偿水库损失,以反应水资源价值,并放话若不支出耗水费,未来将不支援紧急发电需求。然而,经济部、水利署、台电则认为「耗水费」根本不是这个意思,耗水费征收对象是用水300吨以上的工业大户,而水力发电是位能发电,放流水流向净水场,最后仍是民生使用,认为北市府不应向台电收取耗水费。
耗水费的争议除了名称问题外,还有价格问题,台电指出,与翡翠水库的收购水库电力合约,近3年购电金额超过10亿元,且每度单价持续提升,翡翠水库管理局额外要求「每度/吨水」3元耗水费,换算后等同每度电加收12.5元,加计现有的购电费用2.1元,等于延长发电的购电费用高达14.6元,台电无法同意。
经济部长龚明鑫表示,台北市派出副市长,经济部由次长赖建信代表,双方27日经讨论后达成共识,「不会用耗水费这么奇怪的依据,或是用这么高的金额」,但如何公平合理计算价格及依据,会持续再谈,原则上是合约内的发电按合约付费,合约外的发电价格再谈,其他水库也有类似情况,会比照办理。
台电发言人黄美莲说,水库电力费率须与其他委托营运水库同步考量,以维持公平性,台电认为目前此费率是合理的,但电力系统若需增加发电的能量费率可用「加成」概念进一步讨,而非台北市先前提出的耗水费方式,因为开价实在太高了。
黄美莲说明,新的加成费率将以每度电价格为基础,进行加成讨论,且为维持公平性,新的费率方案一体适用于全台托营水库,而非仅计对翡翠水库;目前对于加成成数尚未有定论,仍需进一步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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