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民主派人士区锦新因为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今天被当地初级法院判处入狱12年半;这是1999年澳门主权移交后首宗国安案件。
根据澳门电台今天报导,在此案中,区锦新被起诉多项国安罪行,包括「颠覆国家政权罪」、「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的组织、团体或个人建立联系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罪」。区锦新也被起诉一项「违反保密罪」。 法官裁定部分罪名成立,部分不成立,在数罪并罚之下,最终判处区锦新入狱12年半。
区锦新今年69岁,曾任教师及立法会议员,是澳门民主派组织新澳门学社创会成员,也曾担任澳门民主发展联委会理事长、澳门社区发展新动力会员大会副主席。
澳门主权移交之后,区锦新与另一名澳门民主派人士吴国昌一同被视为当地民主派的灵魂人物。
澳门当局早于2009年为澳门基本法第23条完成立法,立法会通过了维护国家安全法,落实了基本法对7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立法要求,并于2023年完成修订。
如没特殊注明,文章均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