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县鹿港镇中正路都有划设停止线,超过一点点都不行。(取自google maps)
彰化县鹿港镇民众在1个月内收到3张遭检举罚单,其中2张是超越停止线,虽然只有超过一点点,每张还是喷飞900元;另一张是停车在人行道上,可罚300元到600元。鹿港警分局表示,用路人看到停止线就是要提早煞车,就算超过一点点仍算违规!
鹿港警分局表示,路口所划设的停止线是白实线,依照规定就是当红灯时,用路人要停在白实线的后方,并非可以直接停在白实线上,也就是越线就罚,就算只是车轮超过一点点,仍属违规,依照道交条例第60条第2项第3款规定,不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开罚900元到1800元。
但如果是用路人停等红灯,不只超越停等线,还超越俗称斑马线的行人穿越道,这会罚更重,依照道交条例第53条第1项规定,「汽车驾驶人,行经有灯光号志管制之交岔路口闯红灯者」,可处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的罚锾。
至于,汽车驾驶人在人行道临时停车,依照道交条例规定,可处300元到600元的罚款。
不过,不少民众认为,有时真的是因为看到绿灯变红灯煞车来不及,才会稍微超过停止线一点点,并非真的故意不停,这样也被检举开罚,只能提醒上路务必要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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