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律师团成员郑深元。(资料照,记者陈逸宽摄)
台北地院今开庭审理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等案,其律师郑深元前天开庭时声请勘验北市都发局前局长黄景茂去年在台北地检署的侦讯译文,认为当时的侦查检察官林俊言不当讯问、笔录误载黄景茂的实际说法,已涉刑事犯罪,认为林应到庭,今天开庭时郑再次提及此事;今日莅庭检察官林俊廷则说,林俊言现为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并非本案被告、证人,柯要求林俊言到场,于法无据。
郑深元主张,去年9月13日林俊言侦讯黄景茂时,涉嫌不当讯问,且笔录有多处与黄的实际说法不实,黄景茂本月2日作证时也说,检方笔录与他的回答有差距,例如他没说「我知道有违法」,是检察官指示书记官在笔录这样记载,他看笔录的时间也不长就签名了。
郑深元声请公开勘验黄景茂的侦讯光碟,并认为应令林俊言到场表示意见,并要求勘验时应将20分钟期间,林俊言如何指示书记官打字,包括语气、动作也一并记入在勘验笔录,「没勘验过无从体会」,认为林应到场说明,这攸关司法信赖度,若勘验后认为林涉不当讯问,检察官也有告发之责。
莅庭检察官林俊廷表示,黄景茂与其律师都已于侦查笔录签名,自身并未主张遭不当讯问,郑的声请内容目前也未注明有争执的讯问内容,林俊言不是本案被告、证人或当事人,辩方要求林俊言到庭,于法无据。
审判长表示,从检、辩各自提供的侦录影逐字稿,即可先行客观确认哪些部分有无不当,要求检、辩双方皆尽快提出译文逐字稿,并对各自做的译文表示意见,再由合议庭判断是否当庭勘验的必要性。
此外,柯的律师今又再次当庭提出声请勘验时任都发局专门委员张立立的侦讯光碟译文,主张侦讯内容与实际说法不相符;检察官认为辩方今天才提出,不符合议庭明定的开庭前至少1天提出的规定,检方也须再核对侦讯资料与录影,将以书状表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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