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喧腾一时的中州科技大学大乌干达学工案,爆发案外案,移民署黄姓官员因不当收受威士忌洋酒等赠礼,介入外籍生签证事宜,被惩戒法院判决降2级改叙、罚30万元。(记者杨国文摄)
曾喧腾一时的中州科技大学乌干达学工案,传出案外案。检方侦办期间,意外查出时任移民署派驻南非普利托利亚秘书黄男,收受涉案的中州科大柴姓前副校长交付威士忌洋酒、茶叶、万宝龙钢笔等精品,而不当介入协调外籍生赴台签证事务,依贪污罪将黄男起诉,但法院认定证据不足判无罪确定,内政部仍认定黄男有违失,违反公务员服务法规定,移请惩戒;惩戒法院一审判决黄男降2级改叙、罚款新台币30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中州科大2022年间传出以高额奖学金,吸引乌干达外籍生来台就读,却沦为黑工,每月工时超过300小时,彰化地院去年6月依人口贩运防制法,判决柴姓前副校长和蓝姓前推广中心中任,各5年6月、5年,已上诉二审。
彰化地检署侦办此案,发现移民署中区事务大队台中市视察黄男在担任该署国际及执法事务组国际科派驻南非普利托利亚秘书期间,接受柴姓副校长请托,答应协助解决乌干达籍留学生取得赴台签证问题,逾越其职务分际,为柴男协调及联系立委助理、台中市议员等人,2019年9月间收受柴男交付的10份威士忌酒礼盒(每盒2瓶共20瓶,总价2万元),以代送礼给台中市议员为由,收受柴男交付的万宝龙最新款文学家系列,价值3万7千元的限量钢笔一支。
彰检依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等罪,将黄男起诉,但彰化地院审理认为,无法证明柴男有误信黄男利用职权、或黄男介绍民代能介入处理签证、发挥影响力而送礼,也无法认定黄男介绍相关人士与柴男送礼之间有因果关系,判黄男无罪。检方不服上诉,经台中高分院判决驳回,黄男获无罪确定。
内政部认为,黄男所为,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6条「公务员应诚信清廉…不得有损害公务员名誉及政府信誉行为」、第7条「不得假借权力,图本身或他人之利益」等规定,有惩戒必要,移请惩戒法院惩戒。
黄男答辩坦承收受柴男交付的威士忌洋酒、万宝龙钢笔、茶叶等物,收受的物品大多分送给同事,他对此事深感后悔,请考量他在本职上努力工作,请求从轻处分。
惩戒法院一审认为,黄男是负责国际移民事务执法机关的公务员,并长期奉派外国,却轻率受托不当介入非其职务范围的协调外籍生赴台签证事务,并收受馈赠,严重损害政府信誉及机关形象,判决降2级改叙、罚款新台币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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