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时因儿子及台商友人证词,法官认定小三知情台商已婚判赔30万确定。(资料照)
一名中配与台商结婚超过30年,育有一子,夫妻原约好分居两地处理公司业务,丈夫则每月前往中国,但自2020年起丈夫停止前往,正宫才发现丈夫早在台中另结新欢,甚至将房产赠予对方,气得提告小三求偿50万元,一审时小三称不知台商已婚判免赔,但二审时因儿子及台商友人证词,认定小三知情判赔30万确定。
经查,该名台商与中配正宫结婚超过30年,育有一子,夫妻原本约好分居两地,丈夫每月往返中国处理公司业务、探亲,没想到,自2020年起,丈夫突然停止前往中国,正宫才惊觉,原来丈夫从2013年起就在台中大甲与另名女子交往,还把房产送给小三,长达多年秘密交往,气得正宫提告小三求偿50万元。
一审时,小三承认与台商人夫交往、发生性关系,但否认侵害配偶权,主张「不知台商已婚」,法院因此判免赔,但正宫不服上诉二审,二审法官比对证据后发现,小三知情仍交往,源于台商友人证称,在台多次聚会中曾问台商「要回中国看你老婆吗?」台商回答「对」,而且小三当场也在场并知情。
此外,这对夫妻的儿子也作证,每年寒暑假都会到台湾,从2013年起家中就有「阿姨」与父亲同住,还曾询问父亲婚姻状况,儿子都明确告知父亲已婚,法官因此认定,小三明知台商已婚仍交往,已侵害配偶权,判赔30万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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