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姓男子将女网友骗到旅馆,意图性侵,士林地院审理,依强制猥亵罪,判处10月有期徒刑。(资料照)
姚姓新手爸爸对网友A女(化名)以「干哥」自居,将对方骗到旅馆后,谎称「看妳有没有洗干净」,企图性侵正在洗澡的A女,被害人奋力抵抗,姚男竟掰「不然剃个毛好了」,遭到严正拒绝后才放弃。士林地院审理,依强制猥亵罪,判处10月有期徒刑,全案可再上诉。
判决指出,姚男透过网路聊天发现A女涉世未深后色欲薰心,去年9月间相约在台北车站见面,再借故将人带往北市某间旅馆休息。姚男以流汗需要洗澡为由,成功劝诱A女脱衣洗澡后,再跟她一同进入浴室,伸出狼爪乱摸;A女以自己能够洗澡拒绝共浴。
姚男遭到拒绝后,等到A女洗澡出来就直接将她推倒床上,以身体力量强行压制,手又开始不规矩,幸A女极力推拒,才未被得逞。
A女表示,与姚男认识至少一年,当时姚男的小孩才刚出生,之前又一直强调将她当成妹妹,而且姚男的妻子也认识她,所以看见姚男在旅馆房间里没有穿衣服,当下并未多想。直至姚男说要看她「有没有洗干净」闯进浴室,才察觉不对劲;等洗完澡后,姚将她推倒床上。
A女说,姚男当时持续压在她身上,更称「乖,就一次而已」,试图扳开她的双腿,但未让姚得逞。之后,姚男见无法得手,就对她说「不然剃个毛好了」,仍遭到严正拒绝后,进而放弃并让她拿衣服。
检警调查,姚男在案发前对A女以「干哥」自居,又频繁传送带有性话题的讯息,屡屡刻意将聊天内容带往性相关话题,劝诱A女拍摄裸照。
士林地院审理后认为,姚男行为已犯刑法第224条强制猥亵罪,审酌其与A女仅网友关系,却处心积虑拐骗,并施加强暴手段对其强制猥亵,造成对方心理伤害,且衡酌犯后仍不思悔改、弥补等情状,判处10月有期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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