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车道左转未先驶入内侧车道警目睹追上广播要再开罚,男子不服提诉讼。(资料照)
不少民众可能忽略!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在多车道右转弯,不先驶入外侧车道,或多车道左转弯,不先驶入内侧车道可处600至1800元罚锾。杨姓男子今年5月间开车行经台1线苗栗县通霄镇路段左转128线道时,因车辆未先驶入内侧车道被执勤员警目睹,员警开警车从后方追上并鸣笛、广播要求杨男停车,否则将会再开罚。最后杨男被裁处罚锾2万元、吊扣驾照6个月,并应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讲习,杨男不服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原处分,法官审理后认为杨男无法举证,驳回其诉。
杨男主张,当时正寻找国道3号路口,未注意有警车追上,也未听到警笛声、广播等,杨男也质疑当时员警未上前拦截车辆。
杨男因左转不先驶入内侧车道违规被警方开车追上,警方也鸣笛并广播要求杨男靠边停车,但杨男持续开车前行,警方持续广播并说「要多开一张拒检逃逸喔」、「再不停驾照要没啰」,最后杨男开上通霄交流道后通霄警方未再追赶迳行举发。
法官认为,杨男主张其全然未注意后方有警车对其为拦停稽查指挥行为有违常情,且杨男对其主张迄今无法举证;法官也指出,「取缔一般交通违规作业程序」并未规定警员应至违规车辆车前或车旁实施拦停稽查行为,此案员警已明确鸣笛、广播,为既有明确拦停稽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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