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示意图(资料照)
台北市71岁徐姓姑婆,为了支持国民党提名的总统候选人侯友宜,于去年1月总统大选前1周,用LINE传讯息给徐姓姪孙,请求姪孙和其妻子「投给侯友宜好吗?回去给你4000元,不要对外说」,遭人检举贿选;徐妇到案坦承犯行,台北地院认为她犯后态度良好,且仅对2名亲人行求贿赂,犯案情节与影响层面尚非严重,情轻法重符合「情堪悯恕」减刑条件,依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之行求贿赂罪,将她轻判2年徒刑,缓刑3年。可上诉。
姑婆须为一通简讯付出昂贵的代价,缓刑的附带条件是交付保护管束,向公库支付20万元,并接受5场次的法治教育课程,没收或追征未扣案的4000元贿款、犯案工具的手机1支,并宣告褫夺公权3年。
判决指出,71岁徐妇为了帮侯友宜增加得票数、顺利当选,萌生自费行求贿赂的犯意,于2024年1月6日,在她的台北市住处传LINE给徐姓姪孙:「这次我希望你跟婷(姪孙之妻名)投给侯友宜好吗?谢谢您,姑婆只想投给下一代可以平安的过日子」。
姑婆换行接著写道:「柯文哲一人党,选上了,处事很难,经济更糟糕」;再换行说:「赖清德爱台毒,台湾太危险不安定,拜托你喔」,最后补上关键一句「回去给你4000元,不要对外说,谢谢你,合十」等语。
姪孙对于姑婆的请求未置可否,只回了一个微笑贴图,没有答应也没拒绝。事后有人持萤幕截图向台北市刑警大队检举姑婆涉嫌贿选,北市刑大报告台北地检署侦办,徐妇被通知到案后自白坦认犯行,北检起诉。
北院认为,行求贿赂属行贿者单方面的表意行为,不以对方允诺为必要,徐妇虽然只传送文字讯息,尚未交付贿款,即使姪孙只回复微笑贴图、尚未允诺,徐妇仍构成行求贿赂罪,法官指出贿选是败坏选风的主要根源,扭曲民意的真实性,影响选举的公正性与社会风气,徐妇所为实有不该,应予谴责。
此罪的法定刑度为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合议庭审酌她试图买票的影响层面、情节尚非严重,行求对象只有1人,金额不高、规模不大,科以最低刑期仍显「情轻法重」,显可悯恕,因此依刑法第59条规定减刑,判处2年徒刑,并给予缓刑3年机会。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如没特殊注明,文章均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