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情侣行经莺歌文化路不到三公尺窄巷,被警员各开罚500元罚单。(记者吴仁捷翻摄)
新北市一对情侣周末途经莺歌文化路226巷一处不到三公尺窄巷,事后被三峡分局一名员警拦下,对两人各开一张五百元罚单,当事人不满Po网投诉,质疑警方在没设置行人穿越道及行人号志路口、未目击举发下,且态度不佳,三峡警分局澄清,本案为当事人行走无行人穿越道处跨越车道,且穿越时为绿灯,车流行进状态,认定员警举发并无不妥。
警方回应也引发网友炸锅留言,熟悉表示该路段居民说,这个巷口是通往莺歌市区通往麦当劳、陶博馆的窄巷,窄巷口划设红线,没有行穿道,每逢假日涌入观光客,常见人潮穿越情形,当时也未见警方举发,质疑选择性、为罚单绩效滥加取缔,虽尊重警方号称依法行政作为,但只是穿越窄巷就遭开单,没有民众会开心接受。
据了解,这项举发行人穿越绿灯窄巷案,发生在15日 晚间9时许,莺歌区文化路226巷与文化路口,28岁方男及杨女这对情侣从文化路226巷(文化路228号前)穿越窄巷往文化路224号方向行走,再通过文化路,警员上前拦查,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第1项第1款「行人未依规定穿越道路」,对两人各处500元罚锾。
遭开单当事人事后上网发文质疑警方,该巷口没设置行人穿越道及行人号志,当时依车辆号志绿灯通行,警方误认行人闯红灯;警员未目击行人实际穿越情形下,推论方式举发;且警员态度不佳。
三峡分局检视警方微型录影机画面,发现行人于非行人穿越道处穿越车道,穿越时车流绿灯通行,与行人陈述不符;另员警拦查及举发过程,未有态度不佳或不当语言情形,没有民众指称态度不佳或「推论、想像」情形。
警方说,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及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行人于未设行穿线路段,行人面对红灯应禁止通行。
图为案发路口示意图。(记者吴仁捷翻摄)
图为情侣违规画面。(记者吴仁捷翻摄)
图为情侣事后通过文化路。(记者吴仁捷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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