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男酒驾撞死人,台中高分院二审仍维持一审原判。(资料照)
彰化黄姓男子酒后开车撞飞散步夫妻,黄姓丈夫经抢救仍不治,黄男肇事后停留6秒即逃逸,甚至一路咒骂自语并企图打电话请妻子顶罪,台中高分院今驳回黄男上诉,维持一审依酒驾致死与肇逃致死,应执行9年6月徒刑。
去年3月16日深夜,45岁黄男当天喝下威士忌后仍开车上路,行经彰化和美镇时,因超速失控猛力撞上散步的黄姓丈夫与苏姓妻子,黄姓丈夫撞上挡风玻璃后被抛飞,重摔进排水沟;苏妻也被撞落沟渠,全身多处受伤。
肇事的黄男虽停车,但仅停6秒便踩油门逃离,不仅未报案救人,过程还一路大声咒骂三字经,并用台语喊著「我会昏去哇」,显见清楚意识到撞到人,途中甚至打电话给妻子,暗示若没有证据「这件事应该就没有了」,意图让妻子顶罪。
而路人目睹事故后立即通报救护,夫妻被紧急送医,但黄姓丈夫因呼吸衰竭4月6日伤重不治,警方案发隔日逮捕黄男,他仍辩称「是老婆开车」,但鉴识与行车纪录器影像明确打脸,酒测值高达0.7毫克,酒驾事证明确。
彰化地院一审国民法庭审理时,行车纪录器显示他撞击瞬间惊呼、停车、换档、拉手煞车后才逃逸,明显知道撞到人,国民法庭认为黄男涉犯酒驾致死罪(判7年2月)与肇逃致死罪(判4年8月),应执行9年6月,黄男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二审审酌认定,一审认事采证与量刑均无不当,也未违反程序法,维持一审原判。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如没特殊注明,文章均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