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男酒驾被罚8万5千元未缴,移送行政执行仅扣得帐户1396元,最后由万母出面缴清欠款。(行政执行署台南分署提供)
万姓男子2024年在垦丁酒驾遭裁罚8万5千元却迟迟不缴,经移送强制执行后,行政执行署台南分署查扣存款仅1千多元,最后由万男的母亲出面一次缴清全数欠款。
台南分署指出,26岁的万男2024年7月开车行经屏东县恒春镇垦丁路,被屏东县政府警察局恒春分局拦查,酒精浓度检测超过规定标准,遭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区监理所裁罚8万5千元,却在缴款期限届满后仍未缴纳,因此由屏东监理站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屏东分署强制执行,再移转台南分署接手。
台南分署接案后,在今年6月展开调查,发现万男名下有存款帐户可供执行,于是核发执行命令向金融机构扣押存款,但实际扣得金额仅1396元,全数交由屏东监理站收取,与裁罚金额差距仍大,案件持续在执行程序中。
万母得知万男欠缴酒驾罚单,主动到台南分署缴清剩余8万3千多元,协助偿还全数裁罚金额,案件也因此执行完毕,结束这段因酒驾衍生的强制执行程序。
台南分署表示,为配合行政院推动的五打七安政策,将持续加强执行酒驾等各类罚锾案件,守护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与资安,维护社会公义。也提醒民众若因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清偿,可检具相关证明申请分期缴纳,若仍拒不缴纳,分署将依法强力执行,呼吁民众勿心存侥幸、挑战公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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