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岁简姓男子没有执照,却向人收取3万5000元处清洁处理费,将所收取的沙发、衣柜、椅子、床垫、神桌等一般废弃物乱丢,基隆地院判1年6个月徒刑。(记者林嘉东摄)
简姓男子没有清运废弃物执照,却向人收取台币3万5000元清洁处理费后,将所收取的沙发、衣柜、椅子、床垫、神桌等一般废弃物乱丢,无视环保法令,赚取黑心钱。基隆地院认为简男随意丢弃废弃物,有害公共卫生,犯后否认犯行,依废弃物清理法判1年6个月徒刑,并追征犯罪所得3万5000元。
判决指出,简姓男子未取得废弃物清理处理许可文件,擅自承揽一般废弃物清运业务,去年6月间向黄姓男子收取3万5000元清除处理费用后,将所收取的沙发、衣柜、椅子、床垫、神桌等一般废弃物乱丢在基隆市某一处公车亭;基隆市环保局获报以车追人,查出是60多岁的简姓男子先向不知情的友人借来小货车,再将所收取的废弃物滥倒市区。基隆地检署调查后,将简依涉犯废弃物清理法「非法清除废弃物罪」起诉。
法院审理时,简虽坦承未领有废弃物清理处理许可文件,但辩称有连系环保局来清运废弃物,且废弃物就是要环保局来清;不过,法官认为,简弃置的地点,未经环保局事前同意、确认清运时间,所弃置的废弃物有部分也属于木板、木制无桌脚等装潢柜体,并不是环保局清运的范围,因此认定简男犯废弃物清理法「非法清除废弃物罪」判处1年6个月徒刑,并追征犯罪所得3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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