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彰化地院简易庭附近逮捕张姓药头。(警方提供)
彰化县6旬张姓毒犯涉长期贩毒,竟想出「以工代价」交易方式,要药脚每月到其住处三合院打扫一次,便可换得一包安非他命,更夸张的是,张男还将交易地点选在彰化地方法院附近,行径相当大胆,案经台中警方查缉到案,彰化检方近日侦结,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将张男提起公诉。
台中市刑大侦六队长张胜记今天说明案情指出,该队去年间掌握情资,发现60岁张男多次贩卖及转安非他命等毒品供他人施用,报请彰化地检署检察官指挥侦办并展开搜证,经查,其中一名到案黄姓药脚供称,因没有现金购买毒品,张男便要求他以劳务交换,每月固定到张位于北斗的三合院打扫清洁一次,「一次换一包」作为取得毒品代价。
去年5月间,警方掌握张男准备交易的时机,趁其驾车前往彰化地院简易庭附近面交时拦查,当场查获海洛因15包(约2.84公克)、大麻香烟5支、安非他命9包(约14公克)、安非他命吸食器2个、分装袋一批,以及现金12万1000元与手机1支等证物,询后依毒品罪嫌移送彰化地检署侦办,检方也在近日侦结起诉。
台中市刑大大队长纪延熹表示,依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规定,制造、运输、贩卖第一、二级毒品者,最重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刑责相当严重;另无论以何种形式转让毒品,包括以劳务换取毒品,均属违法行为,警方将持续溯源追查、刨根究底,严打毒品犯罪,绝不宽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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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扣毒品及贩毒赃款等证物。(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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