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女控告杨姓邻居架设监视器侵犯隐私获不起诉,杨男反控黄女诬告,黄女获判无罪。示意图。(记者李立法摄)
杨姓男子在自家外墙架设监视器却被黄姓邻居控告侵犯隐私,检方调查后,认为事证不足,以不起诉处分签结,杨男认为黄女虚构不实内容诬指他妨害秘密,愤而提起自诉,反控黄女诬告,屏东地院审理后,认为黄女并非凭空捏造不实内容控诉杨男,判黄女无罪,可上诉。
杨男主张,他为查明房屋厨房外墙漏水来源,于自家三楼、五楼及一楼架设监视器,镜头分别朝向自家外墙、三楼屋顶及邻居黄女房屋后方防火巷,黄女明知其房屋后院为开放空间,且后院厕所并非毫无遮蔽,却诬指他妨害秘密,检方侦办后以不起诉处分签结,黄女要为自身不实指控负责。
黄女则认为,杨男装设监视器往她家房间三楼拍摄,又在她家后院拍照,若镜头转动,可能会拍摄到她房屋内的情况。
屏东地院认为,诬告罪的成立,须其申告内容完全出于凭空捏造,若所告尚非全然无因,只因缺乏积极证明致被诬告人不受诉追处罚者,尚难遽以诬告论罪;黄女住家与杨男住家相距甚近,就算是架设在铁窗上,监视器也可能调整镜头往下拍摄,黄女因此怀疑监视器可能拍摄到她的住家或厕所内,此并非故意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难以认定黄女构成诬告罪,应予无罪谕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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