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兄妹生父早逝,获继父抚养十年,两人当庭感性表示想以真正亲子身分尽孝。台南地院认定双方情同亲生,裁准收养,示意图。(记者王捷摄)
生父早逝的兄妹,获继父抚养10年。继父向台南地院声请认可收养,兄妹当庭期指出,很幸运能遇到现在的爸爸,想完成法律手续,以真正亲子身分尽孝。台南地方法院认定双方情同父子、父女,裁准收养。
继父与被继子女兄妹的生母,在今年1月底登记结婚。继父向法院主张,虽然今年才完婚,但他与子女俩已共同生活长达10年,期盼透过法定程序建立真正的亲子关系,继父在取得生母同意并签立收养与出养同意书后,依法向法院提出认可收养声请。
继子向法官吐露心声,继父与母亲相伴多年,这段时间对兄妹俩极为照顾,让他深刻感受到来自父亲角色的温暖,现在自己已经长大,希望能将继父当作未来尽孝道的对象,能在法律上确立真正的父子关系。
继女也向法官陈述,生父在2006年过世,她年纪还很小,很幸运能遇到现在的爸爸,才真正体会到父亲角色的意义,因此想完成法律上的手续。法院查明,继父年纪长于两兄妹16岁以上,生父已殁且经生母同意出养,各项条件均符合民法收养的法定要件。
法院审酌,继父收养动机单纯,且无违反收养目的之重大情事,双方建立宛如亲生子女的情感关系,裁定准予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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