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老翁前往儿子家,欲商讨遗产分配遭拒,却赖著不走,被桥头地院判罪。(记者鲍建信摄)
高市陈姓老翁前往儿子住处,商讨遗产分配问题被拒绝后,却待在车库赖著不走,儿子一气之下报警并提告,被桥头地院依妨害自由罪,判处罚金5000元,得易服劳役。
警方调查,2025年6月15日上午11点多,7旬翁陈男前往仁武区找儿子,欲商量遗产分配问题,其子明确表达不想谈论,并要求他离去,陈翁却坐在车库,直到其子报警抵达,始离开现场。
由于儿子坚持提告,仁武分局传唤陈翁到案说明,制作笔录后,依涉嫌妨害自由罪,函送桥头地检署侦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并认为涉案情节轻微,声请法院简易处刑﹔陈翁则指称,为讨论遗产时进入,否认犯行。
承办法官开庭调查,告诉人已明确要求被告离开其住处,则难认被告有何正当理由留滞于车库,并审酌两造未达成和解,依无故留滞他人住宅罪嫌,判处罚金5000元,如易服劳役,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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