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福德派出所副所长李俊良。(资料照)
台北市信义警分局福德街派出所副所长李俊良涉嫌协助富商钟文智(鲍鱼大亨)在判刑定谳后潜逃,北检今天起诉并移审法院。法官开接押庭后,谕令李俊良80万元交保并境管,配戴电子脚镮科技监控。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3时30分召开接押庭,并于晚间6时许做出裁定,在押中的李俊良、钟文智帐房叶仲清分别以新台币80万元、20万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配戴电子脚镮科技监控,并命不得与钟文智及起诉内任何证人或被告,有任何接触或联络行为。
李俊良于庭讯时否认犯行,对于检方指控他涉嫌替钟文智代签报到,李俊良表示,钟文智住所距离派出所路程仅10分钟,有需要请假也可请律师具状,不会为此打点他或其他派出所成员。至于被控财产来源不明部分,则是他的薪资、母亲赠与及借贷。李俊良仅承认曾非公务查询民众个资,但没有传给钟文智。
叶仲清于庭讯时坦承犯行,承认有将民众个资透过通讯软体传予钟文智,他有意与被害人和解,请法官安排是否进行调解。
台北地检署起诉指出,李俊良明知钟文智自民国110年10月5日迄今应于每周星期一、四、六前往福德街派出所报到,竟将报到案件纪录表自值班台取走,替钟文智在案件纪录表上签名,填具不实报告时间共95次,让钟文智得以减免油资合计113.584元,涉犯公务员图利罪,犯罪金额虽小,但侵害法益重大。
根据起诉,李俊良另涉财产来源不明罪,检察官于侦查中发现,李俊良任职信义分局期间,总计每月薪资收入约10万余元,且无任何业外收入,但调阅李俊良金融帐户后发现,他于111年至113年间以现金存入的不明款项,总计增加260万4000元不明财产,来源可疑,其财产增加与收入显不相当。
根据起诉,李俊良更协助钟文智盗查他人个资,以其帐号、密码登入「勤区查察处理系统(OE)」,虚伪登载「家户查访」事由,查询民众个人户籍资料,并将资讯告知叶仲清,叶仲清再转知给钟文智。
北检今天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之公务员违法图利、财产来源不明;刑法之公务员假借职务上机会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秘密、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准公文书;个人资料保护法之公务员假借职务上机会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等罪嫌,起诉李俊良,并求刑8年。另依涉犯个资法起诉叶仲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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