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中市议员冉龄轩和先生邱裕明涉嫌诈领助理费148万元,二审宣判冉仍维持4年徒刑,先生改判3年8月,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冉龄轩喊冤。(资料照)
国民党籍前台中市议员冉龄轩,与丈夫邱裕明以虚报人头、浮报薪资等方式,共犯诈领助理补助费148万余元,二审台中高分院去年4月依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将冉龄轩判处4年徒刑、褫夺公权3年,邱裕明3年8月徒刑、褫夺公权2年;夫妻提起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其上诉,全案定谳,法院已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冉龄轩今日表示,这是非常针对性,对她非常不公平。
判决指出,冉龄轩于2018年12月当选连任台中市第3届市议员后,伙同经营葬仪社的丈夫邱裕明,将葬仪社的李姓临时工列为「人头助理」,向市议会申报为公费助理,并取得李男的薪资帐户、提款卡及密码,诈领助理费。
冉龄轩今日哽咽表示,针对性非常明显,似乎担忧她再度参选市议员,她无法接受,此案明显是助理挟怨报复,一毛钱都没进入她跟先生的口袋,她请了多名律师,花了上千万元打官司,她也相信司法,但司法没有听见她的声音,还让她冠上莫须有罪名,判决书还没到地院,传票就要她入监,她20日仍会如期向法院报到。
冉龄轩说,这段期间自己得癌症,身体一天比一天虚弱,因为以前当议员,乡亲对她有期待,她依旧拖著病体,义务性跑行程做服务,自己这次决定不参选,让优质年轻后辈有机会替地方服务,也不可能逃亡,自己的根就在台中,如果逃了,就代表有贪污,希望还有申诉管道,可以说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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