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中国女子无律师证,照却接案还帮出庭被踢爆,桃园地检署依违反律师法将她起诉。(资料照)
36岁中国籍李姓女子未取得律师执照,却自称涉台律师并在微信刊登「从事两岸法律近20年」等广告,接案后则找来台湾律师协助,她也以诉讼代理人身分出庭,案经全国律师联合会告发,桃园地检署依违反律师法将她起诉。
起诉指出,李女非属外国律师,也无律师证书,陆续在微信刊登「两岸律师」、「大陆执业律师」、「台湾律所顾问」、「从事两岸法律近20年」等广告,于2024年7月间取得中国某科技公司委任后,她找来台湾律师协助,于同年9月在桃园地院向对造科技公司提起履行契约民事诉讼,李女也接续于去年3月、6月桃园地院召开言词辩论庭时,以诉讼代理人身分出庭,实际参与诉讼事件。
依据李女供述及台湾律师证词,以及桃园地院民事判决、李女律师网页广告截图、科技公司委任状及桃园地院民事报到单、言词辩论笔录等事证,检方认李女所为涉犯律师法非律师意图营利办理诉讼事件罪嫌,日前将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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