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萧淑慎的丈夫梁轩安被控性侵,士林地方法院日前针对此案做出判决,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梁轩安有期徒刑4年10月,梁轩安已表示将依法提出上诉。
而根据《镜周刊》今日报导,受害者受访时指称萧淑慎对事件知情。对此,梁轩安于今(25)日下午发声,针对判决与媒体报导内容提出10点说明。声明中特别强调,相关事件与其妻子萧淑慎并无关联,呼吁外界不应将其列入相关报导标题。
梁轩安在声明中指出,目前案件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为避免造成过去参与之扶轮社、狮子会、BNI及青商会等社团困扰,已主动申请暂时停权。他表示,针对部分流传之说法,并非出自检察官或正式法律程序,且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目前已委由律师全权处理,不再对外发表评论。
针对案件相关人员,梁轩安于声明中厘清,蔡小姐当初是以行政助理职务进入公司,并非外界所传之艺人身分;对于其他证人之证词,梁轩安则指出相关人士过去与他存有法律纠纷,质疑其证词之中立性。他进一步说明,过去曾遭指控之妨害性自主、诈欺等案件,均已经检察机关认定不起诉确定,对于现有指控之片面引用表示遗憾。
梁轩安最后表示,身为创业者,将专注于本业发展,并尊重法律程序。他希望相关当事人能理性面对,妥善处理金钱往来等争议。目前全案仍在上诉阶段,最终结果将交由司法机关裁定。
梁轩安声明目前相关事件,我的立场很单纯,
不希望再浪费司法资源与媒体资源,一切尊重法律程序处理。
有几点事实,仍需做出基本说明:
第一,关于外界流传之部分说法,并非出自检察官或正式法律程序内容,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现阶段我已委由律师全权处理,因此不适合对外过多发言,也未曾有任何刻意对外呛声之行为。因为我的第一审律师基本上不让我说话。
第二,关于相关人员背景,外界有部分误解。蔡小姐并非艺人或歌手,仅为一般表演工作者,亦非隶属任何特定体系。当初基于其个人状况与家庭因素,出于善意提供工作机会,协助其担任特助或行政职务。
第三,关于所谓证人部分,郭先生过去已与我有法律纠纷,且其所提出之相关案件(包含背信、诈欺)皆已不起诉确定,依法不得再上诉。基于其与我存在既有争议,其证词之中立性与可信度,理应由司法机关审慎判断。
第四,另有相关证人二张小姐/是由蔡小姐介绍,当初系因求职需求进入公司担任行政助理,并非外界所传之其他关系,且整套怀疑就是设局。
第五,我与蔡小姐之认识,系经由过去合作之下包商 之一 顶尖传媒媒体公关陈昱成介绍,属正常工作往来背景,证词有偏妥很正常。
第六,关于曾小姐过去提出之妨害性自主、诈欺及背信等指控,均已经检察机关认定不起诉,为确定结果。相关内容却仍被曾小姐截图蔡小姐案件照片或片面引用于社群,造成外界误解,实属遗憾。
第七,我个人仅是一位创业者,并无任何政党背景。过去参与相关活动,纯属基于朋友冯启彦医师情谊与个人恩义协助,并非政治立场。
第八,关于目前争议,我方仍保留相关证据未公开,一切将依法律程序处理,不再对外延伸争论。
第九,此事跟我太太没有关联,不要下标一直写她。
第十,法官没有要求过,且我律师基本上不太让我说话。
最后,也希望相关当事人能理性面对现况,专注于自身生活与工作。涉及金钱往来之部分,亦应妥善处理与负责,欠我朋友的钱快还一还。
本案后续,将全权交由律师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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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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