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安佐近期争议不断,外界原先多认为仅涉及公共危险或恐吓公众等罪嫌,不过「巴毛律师」陈宇安却直言,真正棘手的关键,其实是「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
陈宇安近日在脸书发文分析案情,指出若孙安佐涉及未经许可制造、持有爆裂物或枪械,恐怕不是轻罪能带过。根据「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第7条规定,未经许可制造、贩卖、运输枪砲、炸弹或爆裂物者,最重可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可并科最高3000万元罚金。
陈宇安也分享过往办理枪砲案件的经验,透露自己曾处理过两起相关案件,其中一件是民众自制爆裂物炸鱼,另一件则涉及私下贩售枪枝。她表示,当时两名当事人能获得较轻判决,全因具备「自首」或「未遂」等条件,再加上本身没有前科,才有机会透过「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争取减刑。最终,其中一人被判刑9个月,另一人则获得5年缓刑。
不过,陈宇安坦言,孙安佐目前的情况恐怕「非常不乐观」。她指出,孙安佐过去在国内外早已累积不少争议纪录,若想在法庭上主张「情堪悯恕」,难度相当高。
陈宇安更直言,孙安佐如今唯一的关键,就是警方查扣的相关枪械是否具备「杀伤力」。若经鉴定确认具有杀伤力,在缺乏减刑条件下,恐怕难逃数年牢狱之灾。
文章来源: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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