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著小三通旅游热度持续升温,产险业者积极补强相关保障缺口。为因应离岛两岸航线旅运需求,产险公会近日推动「离岛两岸通航航线之水上公共交通工具延误保险」附加条款,已于115年4月27日获主管机关核备,预计最快5月底由部分产险公司推出相关商品,提供国人更完整的旅游保障。
产险公会提醒,此类附加条款须搭配旅行综合保险或旅行不便险主约,以套装形式销售。民众无论透过网路或业务员投保,应详阅保单条款与保障内容,确认是否涵盖水上交通延误风险,以免产生保障落差。若现有方案无法符合需求,也可主动洽询各家保险公司,寻求更适切的保障配置。
根据金门县政府观光处统计,114年金门—厦门、泉州小三通航线往返人次达184万,较113年同期的130万人大幅成长,显示两岸短程旅游需求明显回温。其中,台湾旅客占比约73.77%,为主要客群;大陆及港澳旅客占比近24.86%,外籍旅客则约1.36%。整体而言,小三通已成为国人往返两岸的重要交通选项。
然而,现行海外旅行不便险多以航空延误为保障主轴,对于离岛两岸船舶延误并未纳入承保范围,导致民众在搭乘船班时面临保障不足的情形。产险业在主管机关指导下,研拟并推出专属附加条款,填补制度空白,提升旅游风险管理完整性。
本次新增的水上交通延误保险,主要分为「实支实付型」与「定额给付型」两大类。实支实付型著重填补实际损失,当被保险人搭乘离岛两岸航线船班,若因延误导致实际出发时间较原订时间延后四小时以上,期间所衍生的膳食、住宿及往返港口交通费用,皆可依约申请理赔。不过,若费用单据涉及多人支出且无法拆分,将依人数比例计算,且整体理赔金额仍以保单约定上限为准。
至于定额给付型,则采简化理赔机制,当发生相同延误条件时,保险公司将依约定金额直接给付保险金,不需检附实际支出单据,提升理赔便利性。但需注意,保险期间内给付次数以两次为限。
此外,附加条款亦明订多项不保事项,包括旅客因个人因素未搭乘预定船班、投保时已发布海上台风警报、航运业者罢工或已公告工运活动、未于规定时间完成登船手续,以及未搭乘业者安排的第一班替代船班等情形,保险公司均不负理赔责任;另若航运业者发生破产或清算,亦不在保障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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