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准许不具危险性的宠物狗进入餐厅,但要经立法会修例,然后港府以配额牌照向餐厅发放,违反修订后的条例者,将受重罚。
香港政府说,将在今年第一季向立法会提交修例建议,以推出容许狗只进入的食肆(餐厅)牌照,预计今年中批出首批的五百至一千至名额,获批餐厅会在入口处张贴获认证的标示。
预计的修例中,会要求狗主人需以不超过一点五公尺长的牵引带控制狗只,「已知危险狗只」和「格斗狗只」不得进入食肆,违例者可被判处一万港元罚款,每日另加三百港元及监禁三个月。
预计牌照条件规定,狗只不能使用餐厅的可重用餐具、不得上餐桌,狗主人及餐厅不得即场烹煮或准备狗粮,但可提供预先包装的狗只食物,或狗主人自备狗粮。不过牌照未有要求餐厅改装或加设「狗只专区」。
港府又提出,中签餐厅须缴付一百四十港元修改牌照费用,基于安全考虑,牌照不接受火锅店和烤肉店申请。如餐厅一年内违反牌照条件三次,港府会取消其容许狗只进入的牌照,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但一般不影响原有牌照。
港府发言人称,首批餐厅只占全港餐厅3%,就算不喜欢狗的食客都有选择,而政策首阶段以小规模推展,希望让社会逐步适应,并按日后需要调整。
香港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主席陈凯欣称,措施首阶段设下的名额是可取做法,饲养狗只的市民可能会欢迎措施,但同时可能有市民对狗只有敏感或感到担心,因此要平衡不同人士意见,认同措施首阶段应该推行得较小心。建议当局可以在措施实施约半年至9个月后检讨成效,再决定是否加大名额。
她又说,如果长远要发展宠物经济,当局可以全盘考虑,不仅放宽餐厅相关规定,亦可同时研究增设宠物设施及交通等配套,以片区模式发展宠物友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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