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局111年至114年对台铁裁罚共15件、总金额870万元,其中最重罚120万元,为111至112年间台铁派任体检不合格且无驾照者驾驶维修工程车,或未经技能检定者担任行车人员。
交通部铁道局今天透过文字表示,每年皆对台湾铁路公司、台湾高铁公司进行1次定期检查,并搭配不定期检查,与针对运工机电的例行检查。经统计,111年至114年共对台铁实施144次检查(含定期4次、不定期30次、例行性110次),对高铁实施18次检查(含定期4次、不定期9次、例行性5次)。 裁罚情形部分,铁道局表示,对台铁裁罚15件、共870万元,目前还有3件裁罚案件在程序中。
台铁15件裁罚案件中,最重遭罚120万元,主要是因为111至112年间台铁派任体格检查不合格且无驾照者驾驶维修工程车、派任体格检查不合格者或未经技能检定者担任行车人员。
台铁其他遭裁罚情形包括维修工程车驾驶人员及乘务人员未执行勤前酒测、未对运转员实施勤前酒精浓度检测、派任未完成训练者于见习期间单独操作月台相关行车设备、派任未具适性检查纪录维修工程车驾驶人员、调车员疏于确认险阻号志致发生冒进号志,以及多次派任体格检查不合格者执行行车工作,分别遭罚60万元。
不过,铁道局表示,台铁112年发生违法而受裁罚案件共12件,113年1件、114年2件,案件数已逐渐收敛。
另外,铁道局111年至今对台湾高铁裁罚3件,共120万元,其中113年未对车务部列车长实施勤前酒精浓度检测,裁罚60万元;另2件发生于110年间,与未经交通部核准聘雇外籍员工有关,其中1件为未在交通部所订期限前停止聘雇,铁道局在111年祭出裁罚各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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