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局获报指出,光电系统商裕田集团疑与永丰银张姓资深经理串通,利用人头公司进行假交易,再以不实合约向银行诈贷4千余万元,台北市调查处25日搜索5处地点,约谈审核放贷的张姓女经理及业者共5人到案,台北地检署复讯后,依违反银行法命裕田集团会计王宜君30万交保。
同案约谈的永丰银张姓女经理、裕田集团谢姓负责人、王姓合伙人、陈姓出纳尚在调查局询问。
调查显示,谢男与王男于2020至2021年间,先透过裕田集团掌控的多间人头公司虚伪增资,并与该公司签定不实采购合约,由裕田销货给人头公司、开立假发票,最后以不实销货合约,向永丰银行诈贷4千余万元,张姓女经理在审查过程中,疑明知贷款条件不符,却指示下属配合放贷,致银行承受损失,涉违反银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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