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集团(Prince Group)在台洗钱案,检方查出集团洗钱金额高达107亿元,起诉集团首脑陈志等人,天旭公司人资经理辜淑雯等9名被告侦查中羁押移审,台北地方法院下午开庭调查,辜淑雯否认否认犯罪,并称自己不是天旭公司最高行政负责人,表示资产都在台湾,「逃亡不是我的选项」。
辜淑雯指出,她只是负责行政、人资、后勤事务,而工程师等多数员工的工作内容,都是直接报告给中国级主管,她对工程师开发游戏的内容不清楚。
她说,公司成立之初,她曾经找过律师替大家开过说明会,希望解除工程师的疑虑,让工程师去发问他们做的东西是否有违法之虞,她真心觉得公司是合法经营,才敢找律师来公司开说明会。
辜淑雯也说,自己是大学毕业、独居,必须扶养母亲,名下也有不动产,扣掉贷款部分,资产有2000多万元,因她人在看守所里面,交保金必须由家人筹措,应该可以提出300万元。
辜淑雯委任律师指出,辜只是人资经理,只为公司招聘员工,公司实质负责人是李添,长期不在台湾,李添将小章交给辜保管,辜都是听命李添指示用印,只有在中后期,李添信任辜,关于例行性费用包括发放薪资、办公室租金、水电网路费用等,不用再请示,但非例行的设备维修、尾牙费用等,都还是要问过李添才能同意拨款。
律师说,公司员会说辜淑雯是最高行政主管,是因为李添长期不在台湾,辜必须代替布达公司政策,才会有所误解。另外,辜对于公司理解,是公司在台湾接受境外客户委托,从事游戏设计开发,至于软体如何开发、境外客户身分等,已经超出辜的职掌范围。
律师指出,辜淑雯根本不知道天旭公司是否在台湾经营线上赌博网站,人资经理不会接触国外客户,再者公司收受款项也确实用来支付员工薪资等开销。
检察官则反驳,辜淑雯频繁出入我国,是太子集团成员,而集团在柬埔寨、英国、泰国、香港、新加坡等30几个国家有据点,堪认辜有逃亡之虞,而辜否认犯行,若交保会影响其他共犯、证人,也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之虞。
检方指出,辜淑雯手机、公务电脑交给律师陈宗豪保管,再给李守礼,被扣押后发现,全被还原至出厂模式,确实有湮灭证据的事实,且太子集团是跨国犯罪组织,各国执法行动都还在进行中,新加坡警方也发布新闻指新加坡籍主管陈秀玲才刚从新加坡逃亡被通缉,疑似逃往柬埔寨。
再者,李添也还在逃匿中,天旭公司登记负责人杨星发也被新加坡警方逮捕,相关人等都是与我国5家公司犯行密切相关。另外,太子集团在美国被起诉,陈秀玲就紧急召开台湾高级主管又对会议,其中就包含辜淑雯。
辜淑雯澄清,陈秀玲开会是在另一个会议室召开,而她是在隔壁会议室等律师,并没有参与会议,且她的电脑交还公司,纯粹是因为公司结束营运,才会透过陈宗豪交还给IT人员,手机也是公务手机,必须归还给公司,。
她说,证据都已经被查扣,她不会逃亡,她的资产都在台湾,逃亡不会是她的选项,因为台湾是她的生活圈,如果要逃亡的话,「事发我就可以一走了之,但我选择留下来收拾天旭结束的残局。
律师最后指出,辜淑雯在日本虽然有置产,但只是单存投资,她对日文听说读写均不熟悉,且太子集团是否构成犯罪,目前没有确定司法文书佐证,检方以美国起诉书作为证据,但高院已认定为行政文书,不能作为证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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