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邮政今天表示,6月1日起开办「出口美国国际邮件委托代寄件人缴纳关税服务」,并同步恢复收寄寄往美国商品类邮件。
美国政府自114年8月29日起,全面暂停低价商品的小额豁免(de minimis)关税优惠,致寄往美国内装物品价值800美元(约新台币2万5157元)(含)以下的邮件,均须于寄送前预先完成关税缴纳程序,始得办理进口通关及投递作业。 为了配合新规,中华邮政6月1日起推出「出口美国国际邮件委托代寄件人缴纳关税服务」,由中华邮政合作的美国报关业者代向美国海关办理关税申报及缴纳作业,邮件完成清关后交由美国邮政(USPS)投递。
中华邮政指出,寄件人于EZPost系统制作托运单时,系统将依申报的内装物品价值,自动计算应缴税费(含关税及代收手续费),交寄邮件时,税费及邮资应并同缴纳。
依美国目前规定,文件、价值100美元(含)以下非商业性礼品及书籍等特定品项,仍属免税范围;商品价值800美元(含)以下邮件,关税按商品申报价值10%计算,另支付报关业者收取的代办手续费(关税计算方式依美国海关最新规定办理,并公告于中华邮政全球资讯网)。
商品价值超过800美元的邮件,则维持现行作业,由美国邮政于投递时向收件人收取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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