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因应白海豚台风即将来袭,交通部航港局将于海上台风警报发布前夕,启动近岸12浬海域警戒区管制机制,呼吁航经台湾北部及东部周边海域之各类船舶及早远离危险海域避风,针对未依指示撤离之违规商船将依法严格处置,外籍商船将依商港法裁处禁止进港,本国籍商船则将依法实施安全营运与防止污染管理制度(NSM),以维护海域航行安全。
为全力于台风影响前完成近岸海域净空,航港局实施「海警发布前近岸12浬海域净空措施」,于海上台风警报发布前启动预警机制,透过航行警告电传(NAVTEX)、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讯文及船舶交通服务中心(VTS)以特高频无线电(VHF)等多元管道,持续发布防灾告警,吁请警戒区内船舶及早驶离近岸12浬海域警戒区避风;至海上台风警报发布前12小时,针对仍滞留警戒区内且非属公务或救援等船舶,将通报海洋委员会海巡署执行劝离及必要驱离作业。
航港局强调,为强化台风期间近岸海域安全管理,该局已于115年4月27日修正发布「商港法第十九条第四项有危及商港或公共安全之虞认定基准」第三点,增订第十款规定,明定外籍船舶于台风海域管制期间,经海巡署执行二次劝(驱)离后,仍无正当理由滞留或锚泊于管制海域内者,将认定有危及商港或公共安全之虞,依法裁处禁止进港;另本国籍船舶如未配合劝离或必要驱离措施,航港局将依法实施安全营运与防止污染管理制度(NSM),以督促业者落实船舶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台风期间海上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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