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香港支联会及其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邹幸彤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周前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各被告连同早认罪的前副主席何俊仁今天在庭上完成求情程序,法官预计2周内判刑。
综合本地媒体的报导,代表李卓人及何俊仁的大律师沈士文在庭上陈词,指出本案有别于其他牵涉暴力的煽动案,法庭在判词中已接纳各被告多年来是以和平、非暴力方式宣传,被告也没有煽动他人作出实质行动,没有具体计划或时间表。 沈士文表示,本案的定罪基础仅在于口号,希望法庭将2人列为「情节较轻」,判处5年或以下监禁;即使被列为「情节严重」,也希望判处最低刑罚。
邹幸彤在庭上自辩,她不认为追求民主有罪,但讲话多次被法官打断。据报导,法官曾询问邹幸彤是否有打算求情,邹幸彤表示,「会继续坚持信念」;法官随即问她是否没有悔意,她回答说,「无错」(没错)。
至于已解散的支联会,法官说,只能对支联会判处罚款,但要考虑支联会的财政能力。
在各人完成求情程序后,法官宣布案件押后,目标在2周内宣判。
在这起案件中,支联会和李卓人、邹幸彤、何俊仁同被控触犯港区国安法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控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国中央政权机关。
这起案件今年初开审时,何俊仁在庭上认罪,李卓人和邹幸彤不认罪;支联会则由破产管理署聘请资深大律师辩护,同样不认罪。
港区国安法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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