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学运领袖黄之锋,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承认1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法庭将案件押后择日判刑。
在颠覆政权等罪名下已被关押近6年的黄之锋,去年8月被控于2020年7月至11月间 ,串谋前学生组织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等人,请求外国对香港和中国政府实施制裁或其他敌对行为。案件由香港裁判法院完成程序后交付到高等法院程序,成为继黎智英案后第2宗勾结外国势力罪案件。
黄之锋在这项控罪期间,任学生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他现在正就另一罪名,即香港民主派初选立法会议员涉及的颠覆国家罪服刑。
黄之锋星期三早上由囚车押送到法院应讯。法庭审理中披露,黄之锋去年6月在狱中被捕,今年5月已认罪,承认于2020年7至11月间,在香港联同前党友罗冠聪等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对中国和香港特区实施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行动。
法庭披露的案情说,黄之锋等人于2016年成立「香港众志」,之后开始推行香港人「民主自决」政治目标。香港国安法实施前,黄之锋及罗冠聪等人采取国际游说策略,利用Facebook、Twitter等社交媒体,呼吁外国对中国和香港特区实施制裁,又出访外国、会见外国政客、接受外媒访问、发起联署运动、宣传名为「国际战线」的活动。
案情披露中提到,黄之锋及罗冠聪等人于2016年11月访美,会见时任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联邦参议员鲁比欧等人,推动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亦曾出访德国、义大利、欧洲议会等争取国际关注。
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众志」解散,但黄之锋和罗冠聪仍持续推动「国际线」工作。其中罗冠聪负责在海外会见外国官员及出席会议;黄之锋就透过接受外媒访问及转载罗冠聪的文章,维持国际关注度。他们亦发起网上联署,要求以色列鉴证公司Cellebrite停止向香港警方提供破解手机密码的服务,公司最终于2020年10月,停止向香港警察提供服务。
案情披露中还说,因应黄之锋的行为,外国政府采取多项措施制裁及封锁香港,包括美国通过《香港自治法案》、取消香港特殊待遇、制裁15名大陆及香港官员,及暂停多项双边协定;英国、法国、德国等亦暂停与香港的移交逃犯协定。
按照香港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可判监3至10年,若属「罪行重大」,可判囚10年以上甚至终身监禁。
9月2日法庭主要程序是黄之锋的自辩,其代表律师在庭上说,黄之锋于犯案时只有23岁,因多宗案件已于狱中渡过近6年,今年已年近30岁,原本预计最快明年1月获释。期望法庭轻判,给予更新及反思机会。
代表律师在庭上说,黄之锋的犯案行为,集中在当年7月,同年8月起已很少发布社交媒体帖文,且这起案件检控延误,令刑期不能与「初选案」同期执行。律师主张黄之锋应被判处3至10年刑期;但若法庭认为他属于「罪行重大」,就应考虑黎智英案,指黎智英案远比今次案件严重,因此应判处20年以下刑期。
到庭旁听的黄之锋友人、前学民思潮成员说,现时「勾结外国势力罪」判刑,只有黎智英案例可作参考,对刑期不感乐观,形容有心理压力,亦担心法庭裁定黄之锋「罪行重大」,判处10年或以上监禁。 亦有前学民思潮成员引述黄之锋的话,说已对刑期有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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