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针对九个行业推出「雇用安定措施」薪资差额补贴,办理期间将于10月31日届期。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提醒,如果是第一次通报实施减班休息(无薪假),必须在此次办理期间内(2026年10月31日前)有达到实施减班休息30日以上的情形,才符合申领条件。
为协助受国际情势影响的产业在复苏缓冲期间,提供产业及劳工过渡性支持,劳动部目前针对「食品及饲品制造业」、「纺织业」、「橡胶制品制造业」、「塑胶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制造业」、「电力设备及配备制造业」、「机械设备制造业」、「汽车及其零件制造业」、「其他运输工具及其零件制造业」
此次雇用安定措施办理期间自2026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前述九个行业的劳工在办理期间内,与雇主协议实施减班休息达30日以上,并且经地方劳工行政主管机关列册通报,则可以申请薪资差额补贴,每人每月最高可领取1万1,500元。
薪资差额补贴的法定基本申领要件,「与雇主协议实施减班休息的起讫期间达30日以上」,因此如果是第一次通报实施减班休息,必须在此次办理期间内(20265年10月31日前)有达到实施减班休息30日以上的情形,才符合申领条件,并不是在10月31日前实施减班休息,就符合申请要件。
举例说明,如果A劳工是在2026年8月1日至10月29日期间,与雇主协议每周减班一天,由于实施减班休息起讫期间达90日,可申领90日的薪资差额补贴。
如果B劳工是在2026年10月2日至10月31日期间,与雇主协议每周减班一天,由于实施减班休息起讫期间达30日,则可申领30日的薪资差额补贴。
特别提醒,如果C劳工是在2026年10月3日至10月31日期间,与雇主协议每周减班一天,由于实施减班休息起讫期间仅有29日,则不符合薪资差额补贴的申请条件。
劳发署表示,薪资补贴的申请期限是实施减班休息每满30日的次日起90日内提出,因此可以采逐月申请,也可以是减班休息满三个月后,一次申请三个月的薪资补贴。如果是选择一次申请三个月,则要留意申请期限,是以第一个月期满日的次日起90日计算。
例如A劳工实施减班休息期间,是2026年8月1日至10月29日,如果采逐月申请,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30日是第1个月,应于2026年8月31日至11月28日期间内提出第一个月的薪资补贴申请,以此类推。
如果选择一次申请三个月,第三个月的薪资差额补贴最早是在2026年10月30日后才能提供,而第一个月薪资差额补贴则是最迟在2026年11月28日前提出,因此如果一次申请三个月,申请期间则是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28日。
劳发署提到,如果劳工同时参加「减班休息劳工再充电计划」训练课程,可以再依实际参训时数请领训练津贴,于减班前后的薪资差额内合并请领薪资差额补贴及训练津贴,每月合并最高可领1万6,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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