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姓男子与妻子婚后约定「开放式关系」,林传讯息给外遇对象「我只有爱你」,让妻子无法忍受提告求偿百万。(情境照)
郑姓人妻不满林姓老公先后与小晴(化名)、小美(化名)交往,拿出先生和2人的亲密对话,控诉先生与2人发生性行为,让她罹患忧郁症,向先生求偿100万元精神慰抚金;林抗辩,婚前即与妻子约定开放式关系,可与对方以外的人发生性行为。
新北地院法官审理认为,林与小美交往,妻子事先并不知情,加上又传讯息给小美「我只有爱你」,让妻子崩溃,据此判林要赔妻子20万元。
郑妇控诉,她与先生5年前结婚,前年先生到新加坡出差后,她发现先生手机内与小晴有多张亲密照与性行为照片;去年先生假泰国曼谷出差之名,实际上与小美一起旅游,手机里不仅有2人出游亲密照片、旅游纪录短片,还传讯息给小美「爱你真的很惨」、「我只有爱你」,以先生2度外遇,让她承受极大痛苦而罹患忧郁症,提告向先生求偿100万元精神慰抚金。
林抗辩称,她与小晴发生性行为,妻子事先是知情的,至于跟小美的泰国行,还有其他友人一起出游,仅与小美一起逛街、聚餐;再说,他与妻子结婚前,即约定开放式关系,婚后可以在对方知情同意下,与他人发生性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郑与林结婚前,确实有约定开放式关系,且双方都曾于婚姻期间与他人发生性行为,依林与小晴的对话纪录,妻子不仅知情,还以「那你躺这让她服务吧」、「然后自摸吗」等语回应,甚至开玩笑要看远端直播,因此认定林与小晴的交往,并未侵害配偶权。
不过,林与小美的交往,法官发现2人出游时不仅十指紧扣、贴脸,林还制作旅游纪录短片,加上传讯息给小美「爱你真的很惨」、「我只有爱你」,显示林不仅表达对小美的爱意,还有追求的意思,当林对小美说「我只有爱你」时,妻子的地位与价值,显然将荡然无存,加上郑妇主张,她并不知道先生与小美交往,也未同意,才在知道后情绪崩溃,因此认定,林婚后与小美交往,已违反婚姻忠诚义务,侵害妻子配偶权,判林要赔偿妻子20万元精神慰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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