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B」吸金83亿元案曾喧腾一时,受害人众多,高等法院重判主嫌曾耀锋(左)16年徒刑,高院认定曾男有逃亡之虞,裁定11月13日起延押2月。(记者杨国文摄)
台湾金隆科技负责人曾耀锋被控以「im.B」不动产借贷媒合平台,吸金诈骗83亿多元,受害者估上千人,高等法院依银行法判主嫌曾耀锋16年、女友张淑芬11年6月,犯罪所得71亿多元没收,全案已上诉最高法院;高等法院认定曾男2人均被判重刑、犯罪嫌疑重大,加上被害人众多、涉案金额甚钜,曾2人均有逃亡之虞,裁定自11月13日起延长羁押2个月。
高等法院考量曾耀锋、张淑芬羁押期将于11月12日届满,日前提讯2人召开延押庭,听取曾2人、辩护律师和高检署检察官对是否延押的意见。
高院裁定指出,审酌曾耀锋等2人分别被判处重刑,犯罪嫌疑重大,且被害人众多,牵涉投资金额甚钜,加上曾曾有通缉纪录,足认曾2人有逃亡之虞。
另外,高院判决曾耀锋2人均有罪后,高检署和曾2人均提起上诉,正由最高法院审理中,此案尚未确定,权衡国家刑事司法权的有效行使、社会秩序及公共利益等因素,为确保日后审判及刑罚执行得以顺利进行,2人仍有羁押必要,无从以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科技监控及具保等手段替代羁押,裁定曾等2人均自11月13日起延长羁押2个月。可抗告。
检方起诉指出,曾耀锋自2015年起成立借贷媒合平台「im.B」,借由媒合不动产借贷进行债权认购来吸收资金,并指示干部认购债权,以制造债权活络假象,再由平台每月支付投资人利息,但从去年起未依约支付利息及偿还本金,使投资人血本无归,估计吸金约新台币90亿多元,依违反洗钱防制法、银行法、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及诈欺等罪嫌起诉曾耀锋等31人,并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台北地院审理认定吸金诈骗金额为83亿3千多万元,其中,扣除发放的本金、利息及职员业务奖金或发还被害人款项,尚有71亿多元犯罪所得流向不明,依违反银行法等罪重判曾耀锋16年6月、女友张淑芬12年2月。
全案上诉,高等法院认定曾2人对剩余犯罪所得流向均交待不清,判曾16年、女友张淑芬11年6月徒刑,犯罪所得71亿多元应没收,已上诉最高法院审理中。
高等法院审理「im.B」吸金83亿元案,将主嫌曾耀锋女友张淑芬(左)判刑11年6月,全案上诉最高法院审理中;高院认定张女有逃亡之虞,裁定11月13日起延押2月。(记者杨国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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